跳至主要內容

應繼分與特留分試算

先看誰是繼承人、每人分多少;需要細節時,再展開完整計算單。本工具提供一般性試算,不是法律意見。

情境

預先規劃:還在世、想先了解遺囑可以自由分配多少時選這個。

依過世日期判斷兄弟姊妹特留分適用修正前或修正後的規定。

配偶

指過世時(或規劃時)有法律上婚姻關係的配偶。

不含拋棄繼承的子女。子女已過世或喪失繼承權的,請在下方完整計算單的進階項目填寫。

完整計算單與進階項目

已過世或喪失繼承權的子女

子女在被繼承人過世前已經過世,或喪失繼承權時,由他的子女(例如孫子女)代位繼承。每位填他有幾位子女。沒有子女可代位的,不要填;拋棄繼承的不要填在這裡。

    遺產扣除債務後的金額,選填;不填只顯示比例。本工具未計入生前特種贈與(結婚、分居或營業時的贈與)。

    應繼分與特留分計算單

    本工具提供一般性試算,不是法律意見;個案以法院或專業人員認定為準。

    把試算結果整理成一份繼承分配說明

    依你的家人狀況,整理每位繼承人的應繼分、特留分與計算依據。

    繼承相關工具

    看全部繼承與稅務工具

    延伸閱讀

    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刪除了嗎?

    民法第 1223 條於 2026 年 8 月 17 日修正公布(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76161號令),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;依法務部對外說明,預計自 2027 年 2 月 17 日起施行。

    新舊規定依被繼承人過世的日期區分:在新法施行日之前過世,兄弟姊妹仍有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的 1/3;新法施行日當天或之後過世,兄弟姊妹沒有特留分。

    本次修法只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沒有修改繼承順序;沒有遺囑時,兄弟姊妹仍依第三順序繼承。

    誰是繼承人?每人分多少?

    配偶一定是繼承人。其他家人依第一至第四順序,只由最先有人的順序和配偶一起繼承;沒有配偶時,由該順序的人平分全部遺產。

    應繼分
    和配偶一起繼承的是配偶的應繼分其他繼承人
    第一順序: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與子女平均(每人一份)與配偶平均
    第二順序:父母1/2其餘 1/2 平分
    第三順序:兄弟姊妹1/2其餘 1/2 平分
    第四順序:祖父母2/3其餘 1/3 平分
    以上都沒有全部—
    特留分(應繼分的幾分之幾)
    繼承人修正前(舊法)修正後(新法)
    配偶1/21/2
    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1/21/2
    父母1/21/2
    兄弟姊妹1/3沒有特留分
    祖父母1/31/3

    子女先過世:代位繼承

    子女在被繼承人過世前已經過世,或喪失繼承權時,由這位子女的子女(例如孫子女)代位繼承他的應繼分;代位繼承人有數人時,平分這份應繼分。

    例如配偶與三名子女繼承,其中一名子女先過世、留下兩名子女,遺產 1,000 萬元:配偶與另兩名子女各得 250 萬元,兩名孫子女各得 125 萬元。

    本工具只支援一層代位繼承;代位繼承人本身也已過世的情形不支援。沒有子女可代位的已過世子女,不要填。

    有人拋棄繼承時怎麼填?

    遺囑與特留分

    立遺囑的人可以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,用遺囑自由分配遺產。

    特留分怎麼算?

    特留分是以應繼財產(過世時的財產,加上繼承人因結婚、分居或營業而在生前受贈的財產)除去債務後的金額計算。本工具以你填的遺產淨額計算,未計入生前特種贈與。

    特留分不夠時

    因遺贈使特留分不足時,可以按不足的數額,從遺贈的財產扣減;受遺贈人有數人時,按遺贈價額比例扣減。本工具不計算是否不足或扣減金額,個案建議洽詢律師等專業人員。

    常見問題

    應繼分和特留分有什麼不同?

    應繼分是沒有遺囑時,法律規定每位繼承人分得的比例;特留分是就算有遺囑,法律至少保留給繼承人的比例。

    修法後兄弟姊妹還能繼承嗎?

    可以。修法只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;沒有遺囑時,兄弟姊妹仍依第三順序繼承。

    本工具支援哪些過世日期?

    支援 2000 年 1 月 1 日以後過世的案件。

    資料來源

    第 1223 條修正公布日期:2026 年 8 月 17 日(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76161號令)

    免責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