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多少才要繳遺產稅?免稅門檻與 2,000 萬元試算
先講結論
115 年過世的案件,遺產總額只要不超過 1,471 萬元(免稅額 1,333 萬元加喪葬費 138 萬元),不論家裡有哪些親屬,都不用繳遺產稅。實際門檻還要再加上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扣除額:留下配偶和兩名成年子女時是 2,136 萬元,遺產 2,000 萬元不用繳;同樣 2,000 萬元,如果配偶已經過世、只留下兩名成年子女,要繳 41.7 萬元。
遺產稅怎麼判斷要不要繳
遺產稅是就整筆遺產計算一次,不是每位繼承人各算一次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,先從遺產總額減掉免稅額和各項扣除額,剩下的才是課稅遺產淨額:
課稅遺產淨額 = 遺產總額 − 免稅額 − 扣除額
淨額是 0 或算出來是負數,就不用繳遺產稅。所以只要把免稅額和你家適用的扣除額加起來,就知道遺產總額在多少以下不用繳,本站把這個數字稱為「免稅門檻」。
115 年的免稅額與扣除額
以下金額適用 115 年(2026 年)過世的案件;114 年過世的案件金額相同。
| 項目 | 金額 | 誰可以扣 |
|---|---|---|
| 免稅額 | 1,333 萬元 | 每個案件都有 |
| 喪葬費 | 138 萬元 | 每個案件都有 |
| 配偶 | 553 萬元 | 被繼承人留有配偶 |
| 直系血親卑親屬 | 每人 56 萬元 | 子女等;未成年者再依距離 18 歲的年數,每年加扣 56 萬元 |
| 父母 | 每人 138 萬元 | 被繼承人的父母在世 |
|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| 每人 693 萬元 | 上列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中,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嚴重病人 |
| 受扶養的兄弟姊妹、祖父母 | 每人 56 萬元 | 由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、祖父母 |
免稅額 1,333 萬元和喪葬費 138 萬元是每個案件都有的,合計 1,471 萬元,這是最低的門檻。
另外,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的稅捐、罰鍰、罰金,以及有確實證明的未償債務,也可以從遺產總額扣除;日常生活必需的器具和用具(100 萬元以內)、職業上的工具(56 萬元以內)不計入遺產總額。這些項目都會讓門檻再提高。
2,000 萬元的遺產,不同家庭要不要繳?
以下例子都假設:115 年過世、遺產總額 2,000 萬元,沒有債務、不計入的器具與工具,也沒有身心障礙扣除。
| 家庭狀況 | 免稅門檻 | 課稅遺產淨額 | 遺產稅 |
|---|---|---|---|
| 配偶+1 名 10 歲子女 | 2,528 萬元 | 0 | 不用繳 |
| 配偶+2 名成年子女 | 2,136 萬元 | 0 | 不用繳 |
| 未婚無子女,父母 2 人在世 | 1,747 萬元 | 253 萬元 | 25.3 萬元 |
| 2 名成年子女,配偶已過世 | 1,583 萬元 | 417 萬元 | 41.7 萬元 |
| 沒有可扣除的親屬 | 1,471 萬元 | 529 萬元 | 52.9 萬元 |
「沒有可扣除的親屬」指沒有配偶和子女,父母都已過世,也沒有受扶養的兄弟姊妹或祖父母。
例 1:留下配偶和 2 名成年子女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遺產總額 | 2,000 萬元 |
| 減:免稅額 | 1,333 萬元 |
| 減:配偶 | 553 萬元 |
| 減:成年子女 2 人(56 萬元 × 2) | 112 萬元 |
| 減:喪葬費 | 138 萬元 |
| 課稅遺產淨額 | 0 |
免稅門檻是 2,136 萬元,遺產總額 2,000 萬元沒有超過,不用繳遺產稅,離門檻還有 136 萬元。
例 2:配偶已過世,留下 2 名成年子女
少了配偶扣除額 553 萬元,門檻降為 1,583 萬元: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遺產總額 | 2,000 萬元 |
| 減:免稅額 | 1,333 萬元 |
| 減:成年子女 2 人(56 萬元 × 2) | 112 萬元 |
| 減:喪葬費 | 138 萬元 |
| 課稅遺產淨額 | 417 萬元 |
| 遺產稅(417 萬元 × 10%) | 41.7 萬元 |
同樣是 2,000 萬元,差別就在配偶扣除額。夫妻其中一人過世後,另一人日後過世時就沒有這筆扣除額。
例 3:留下配偶和 1 名 10 歲子女
未成年子女除了基本的 56 萬元,還要按距離 18 歲的年數,每年加扣 56 萬元。過世時子女 10 歲(足歲),距離 18 歲 8 年:
56 萬元 + 8 × 56 萬元 = 504 萬元
門檻是 1,333 萬元 + 553 萬元 + 504 萬元 + 138 萬元 = 2,528 萬元,遺產 2,000 萬元不用繳。
超過門檻,要繳多少?
超過門檻的部分(課稅遺產淨額)依級距累進課稅:
| 課稅遺產淨額 | 稅率 |
|---|---|
| 5,621 萬元以下 | 10% |
| 超過 5,621 萬元至 11,242 萬元的部分 | 15% |
| 超過 11,242 萬元的部分 | 20% |
例如留下配偶和 2 名成年子女、遺產總額 3,000 萬元:課稅遺產淨額是 3,000 萬元 − 2,136 萬元 = 864 萬元,在 10% 級距內,遺產稅 86.4 萬元。
課稅遺產淨額在 5,621 萬元以下時,遺產稅就是淨額的 10%。本站試算的稅額元以下捨去,實際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
判斷前要注意的 4 件事
遺產總額不是用市價算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,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、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,不是依市價。所以房子的市價不等於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;判斷要不要繳時,要用這些價格加總。
死亡前 2 年內的贈與要併入
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、各順序繼承人,或各順序繼承人的配偶的財產,會視為遺產,併入遺產總額(第 15 條)。生前把財產過戶給子女,如果是在過世前 2 年內,仍要算進遺產。
配偶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
配偶在世時,可以依民法第 1030 條之 1 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請求的金額可以申報從遺產總額扣除(第 17 條之 1)。上面的例子沒有算這一筆,實際門檻可能更高;金額可以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試算估算。
不用繳稅也要申報
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,應在死亡次日起算 6 個月內申報遺產稅(第 23 條)。國稅局核定沒有應納稅款時,會發給核定免稅證明書(第 41 條);辦理遺產的產權移轉登記時,要檢附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等文件(第 42 條)。各項期限可以用繼承辦理期限試算查。
用試算工具算你家的情況
上面的例子只用了最常見的扣除額。到遺產稅試算輸入過世日期、遺產總額和家人狀況,就能看到你家的免稅門檻、離門檻還有多遠;超過門檻時,也能展開完整計算單,看每一段怎麼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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